关于美国L1之后的EB1c绿卡申请
很多客户都关心L1之后的绿卡申请(EB1c类别)。根据美国移民法,EB1c绿卡的获得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,一是对美国公司的要求,二是绿卡申请人的要求。美国公司要正常、系统、持续地经营一年以上,海外的公司(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分公司或者关联公司)也要正常经营。其次,美国公司必须具有给绿卡申请人支付工资的能力(指承诺的工资)。后边的这个要求是移民局审查的重点。根据移民局的有关规定,如果美国公司已经在支付该承诺的工资,那这个要求就满足了。在EB1c申请中,美国公司是申请人(petitioner),绿卡申请人是作为受益人出现的(beneficiary)。受益人必须是公司的管理人员,其证明方式与申请L1时是一样的。
EB1c绿卡申请中,美国公司工资支付能力的证明
EB1c绿卡申请阶段,美国公司要出具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支付绿卡申请人(即受益人)的工资。根据美国移民法和移民局有关规定,如果美国公司能够证明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,即可满足该要求:
1)美国公司的净收入等同于或者多于对受益人承诺的工资;
2)美国公司的当前净资产等同于或者多于对受益人承诺的工资;
3)美国公司已经雇佣受益人且已经支付了承诺的工资。
OURSERVICES-牛!全球商标注册,立足中国(大陆、港澳台),走出亚州,转战北美和欧洲(美国公司注册、加拿大公司注册、英国公司注册)攻克马德里、欧盟27国-全球商标注册,成功率高达95%以上,专业顾问快速办理!美国投资移民-L1签证,跨国经理人必备良品,无语言限制,风险低,速度快,省心、省力、省时!OURSERVICES-牛!美国公司注册,国内品牌国际化,国际投资,规避外汇管制,备战电商,亚马逊/Ebay快速办理,无需亲自赴美!关注听和国际官方微博随时随地了解相关信息,还可享受优惠办理!新浪微博://weibo.com/tingheguoji联系电话:010-87518340联系QQ:2742004431官网:www.uspoagent.comwww.poagent.com